因疫情导致子女暂时随一方生活, 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吗?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乃至全球人民的心,它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也影响着诉讼案件的审理。
近日,律师团队接到当事人咨询:
夫妻双方正闹离婚,本来就对女儿的抚养权争执不下,平日里协商好了先一人带一个月,谁知春节前男方带着女儿回了老家,本打算春节假期结束,从老家回来,就轮到女方带了。谁知,肺炎疫情一出,男方借口说老家的小区封了,不让出来,一直不把女儿送回来。女方非常着急,担心这样一来,会造成女儿长时间都是男方在抚养照顾的局面,未来会不会对自己争取抚养权不利呢?
到底会不会不利,疫情期间子女暂时随一方生活,是否会影响抚养权归属呢?接下来笔者区分几种具体情形跟大家一起探讨。
一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
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案例即属于标题所说的这种情形。
我们都知道,平时对孩子的抚养照顾情况,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这也是案例中的男女双方在互相争执不下时,商定一人带一个月的原因。如果这个方案能够奏效,那么双方在争夺抚养权时,在平时的抚养照顾这一点上,将会打个平手。法院在未来裁量的时候,将会重点关注双方在其他抚养条件上的优劣。
现男方主张因疫情原因,无法如约将女儿带回给女方照顾,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1.如男方所述真实,却因客观原因无法返回,或者如约返回有可能对女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女方亦应尊重客观情况,以女儿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再将女儿接回照顾。同时,未来在法院裁判时,也不应以此作为对女方取得抚养权的不利因素来考量。
2.如男方所述不真实,而是以此为借口,恶意破坏双方的约定,阻止女方照顾抚养女儿的情形。
对此,在法院裁判时,会将其作为男方取得抚养权的不利因素进行考量。
二
抚养权归属已经判决生效,一方因疫情原因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很多时候,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会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子女的抚养权争取过来。因此,抚养权变更案件也常有发生。虽然变更不易,但有些因素,法院在裁量时还是会着重予以考虑的。
1.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一方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实际承担了抚养责任。
比如因疫情原因,造成未获得抚养权一方与孩子长期共同生活,针对这种情形,法院在裁判时也会适当加以考量。
2.获得子女抚养权一方罹患疾病,比如感染新冠肺炎,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司法实践中,也并非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患病就意味着必然丧失抚养权,重点在于是否因病导致抚养能力的丧失,从而会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
子女,是父母心头永远的牵挂。希望天下父母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都能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审慎对待。
疫情当前,祝愿所有朋友家庭和谐,平安顺意。
THE
END
成功案例
大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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